【第九十二期】凝心聚力争一流 不忘初心续新篇——越城检察五年工作回眸(一)
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,越城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,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,在区政府、袍江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,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在服务大局、保障民生、维护稳定、守护公正上取得了新的进展。
保障服务大局 勇于担当作为
越城区检察院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,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
有力度
1打击刑事犯罪
五年来,越城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178人,提起公诉8349人。
扎实开展打击“涉网三领域”犯罪专项整治,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8人,提起公诉407人。
五年来,越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大批在全市、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。
有担当
2
落实宽缓政策
五年来,越城区检察院对主观恶性较小、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、偶犯、过失犯和老年犯,共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76人、不起诉544人。
坚持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“捕、诉、监、防”一体化办理为原则,2012年底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。
建立健全诉前社会调查、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、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,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3件,其中,被作出相对不起诉、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116人,经考察帮教后均顺利回归社会和校园。
建成“护苗”工作室,推进“一站式”询问未成年被害人专业化办案模式,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《检察日报》对此进行了综合报道。
有作为
3
参与社会治理
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,注重加强“九三阅兵”、G20杭州峰会、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特殊时期的信访引导。
积极发挥皋埠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优势,依托“580调解中心”参与治安调解工作,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。
围绕 “五水共治”、“三改一拆”、生态绍兴、“三个越城”建设等省、市、区重点工作,充分发挥打击、保护、修复、预防、监督等职能,体系式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检察工作。
2016年,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者违规处置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时,撰写问题信息、制发检察建议“双管齐下”,推动绍兴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规范全市废铅酸蓄电池贮存、收集与处置的专项整治行动。
该项工作,分别获得省、市、区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,有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担当和作为。
编制、制作:孙奇伟、胡鹏城
越城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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